立法研究

长沙理工大学地方立法服务团队助力《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出台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0日 来源: 作者:

近日,由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地方立法团队深度参与的《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对外公布。该《规定》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湖南省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有力的一步。

《规定》从政府及部门职责、秸秆综合利用协调机制、秸秆收储运体系等多个维度,明确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具体要求。旨在通过鼓励民众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提升秸秆利用效率,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同时,通过严格规范露天焚烧行为,有效减少火灾风险和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据悉,自2019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以来,湖南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农业农村部的精心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湖南省多措并举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此次《规定》的出台,是湖南省将国家战略与地方实际紧密结合,制定出的符合本省实际情况的地方性法规。

受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委托,院长张敏纯教授带领宁佳、黄雪、陈骞、黎梦兵、邓欣欣等老师组成立法起草团队,具体承担起草、研究以及为相关工作提供咨询和支持。立法起草团队成立后,明确任务清单、倒排工期、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协助起草单位高效推进立法工作。

起草期间,在省人大、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以及起草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的带领组织下,团队先后赴北京、吉林、安徽、广西等外省以及省内湘潭市、益阳市、株洲市、衡阳市、桑植县等地进行立法调研,就秸秆综合利用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和座谈,深入广泛听取了各地相关主体的经验和意见。通过全程深度参与调研,团队了解到秸秆综合利用的问题现状,充分吸收各地的积极做法及相关经验,为立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起草过程中,课题组全程参与立法审议和修改工作,根据各部门意见及反馈对草案内容进行了40余次的反复修改,力求《规定》出台的科学性。为配合草案的出台,课题组在完成 立法出台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还撰写了近7万字的《立法问题研究报告》,为立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保障《规定》的顺利出台。

我院长期关注地方立法工作,成立长沙理工大学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获批湖南省基层立法联系点。现有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1人,省政府立法专家3人,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2人。近年来,学院主动对接地方立法需求,先后提供省级地方性法规起草服务13次,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的清理工作3次,并完成了10余项立法后评估与立法研究项目。未来,学院将继续关注地方立法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南贡献长理力量与智慧。

(文/黄雪 陈骞 图/立法团队  一审/宁佳 二审/陈骞 三审/张敏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