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长沙理工大学桥梁工程领域研究基地2015年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5-12-04 供 稿: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2015年度长沙理工大学桥梁工程领域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关于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桥梁工程领域研究基地开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长沙理工大学桥梁工程领域研究基地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结合金沙官网桥梁工程领域研究基地(桥梁工程安全控制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桥梁工程安全控制技术与装备工程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桥梁工程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桥梁结构安全控制湖南省工程实验室、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管理行业重点实验室(长沙))的实际情况,现就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基金资助领域
长沙理工大学桥梁工程领域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应紧密围绕桥梁工程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关键技术、前瞻性技术以及相关公益性技术研究,结合金沙官网研究基地的主要研究方向,资助意义重大、具有相当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具体资助领域方向见《长沙理工大学桥梁工程领域研究基地2015年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二、申请条件与工作要求
1.申请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其他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科技人员。
(2)本校在读博士生(须经导师推荐)。
(3)已获得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立项的相关研究内容原则上不支持。
(4)本院人员要求为近两年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人员或目前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员或2014年3月以后获博士学位人员。
(5)有本院在研同类型项目(含重点学科创新性项目、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应用团队建设项目创新性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申报。
2.支持数量与力度
(1)支持经费总额不超过45万元;
(2)外单位支持额度不少于总额的一半。
(3)每个研究基地资助不超过3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3-5万元。
3.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不超过三年,2015年12月至2018年12月,2016年12月15日前提交阶段检查报告。
4.结题要求
项目完成后须提交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原件或扫描件。
在CSCD来源期刊(核心版)上发表论文4篇,或在长沙理工大学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被SCI、EI收录(会议收录论文除外)论文2篇,或获得与课题相关的发明专利2项才能结题。
三、申报程序与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人根据本项目申请通知,按照《长沙理工大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中下载)格式填写申请书,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2.注意事项
(1)项目经费支付与开支范围
课题立项后支付批准经费的50%,结题后再支付余款。科研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其开支的主要范围为:
(1)购置科研必需的小型仪器、设备;
(2)论文版面费、图书资料费、著作的出版费、查新、专利申请、验收;
(3)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
(4)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化验、加工费、材料费、实验燃料动力费等)。
(2)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必须符合《指南》资助范围的要求;已获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宜申报。
(3)申报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21日前确定资助项目并公示。
申请书(一式2份),本校在职在读博士生导师推荐信一份,于2015年12月1日前寄(送)到长沙理工大学土木与建筑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逾期申请书不予受理。
(4)申请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申请者一次只能申请1个项目;承担长沙理工大学桥梁工程领域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请;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副高职称)的项目申请数,不得超过2项;已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同一类项目,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高一层次的项目(如主持过一般项目且已结题的可申请重点项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康,联系电话:0731-85256066,E-mail:zk209@126.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60号,410114;
长沙理工大学土木与建筑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云塘校区工科二号楼,A-414)
附件:
1.长沙理工大学桥梁工程领域研究基地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2.学科名称及代码
3.长沙理工大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
长沙理工大学
土木与建筑学院
2015年12月3日
附件:
·附件1:2015年桥梁工程领域研究基地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docx
·附件3:长沙理工大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2015).docx
·附件2:学科名称及代码.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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